2020年2月15日 星期六

眼根取瓶之時,當下的彼瓶是「執瓶根現前之能生所緣緣」;與執瓶根現前同時存在的瓶,彼瓶則不是。若是如此,瓶乃是外處有為,故必定有其續流,所以,瓶理應有二個不同續流?





眼根取瓶之時,當下所取的瓶,是否與執瓶根現前同時存在?若是同時存在,彼瓶就不是能生執瓶根現前之所緣緣,因為,因果並不同時存在,生果的同時,因也就消滅。那麼,執瓶根現前不是緣瓶嗎?

以下二部宗見而言,能生執瓶根現前的所緣緣,就是「第一剎那執瓶根現前」的直前剎那時位的瓶,彼瓶是所緣緣;與第一剎那執瓶根現前同時存在的瓶,此瓶則不是所緣緣,然而彼二是同一續流。也就是說,前續流者是所緣緣──瓶,後續流者是與第一剎那執瓶根現前同時存在的瓶。所以,「第一剎那執瓶根現前」的直前剎那的瓶,彼瓶是能生執瓶根現前之所緣緣、直接因,又,生成第一剎執瓶根現前的同時,所緣緣瓶就消滅,因為因果並不同時存在。

※如前說,與執瓶根現前同時存在的瓶,乃是所緣緣瓶的續流;但若是如此,瓶乃是外處有為,故必定有其續流,所以,瓶有二個續流?

這就如前所提的疑問:執瓶根現前所顯現的瓶相,彼瓶相是內在法或外在法?若承許是內在法,那麼就只能歸攝識上的習氣續流,以唯識宗而言,這是沒有過難的。但是,若承許是外在法,似乎很容易因為不了解其中道理而認為有過難。

我們首先清楚:執瓶根現前所顯現的瓶相,是不是瓶?若承許其所顯現的瓶相就是瓶,那麼就是外在法。若承許其所顯現的瓶相是內在法,也就是承許「內在的瓶,是有的」,若是如此,譬如,乞丐的眼知見到很多黃金,其所顯現的黃金相就是黃金,且是內在法,所以,乞丐擁有很多黃金?他理應不是乞丐?

又如,賈曹傑大師於解釋《釋量論》第一品中所說,其大意是,執樹分別知有顯現境,如果執樹分別知的顯現境就是樹,那麼就有「理應到處有樹之過難」,因為分別知是錯亂於顯現境;又,執樹根現前有顯現境,其所顯現的樹就是樹,因為,於有樹之處,才有執樹根現前以及所顯現的樹,於無樹之處,根本不顯現樹。相同道理,若無外處的瓶,也就根本無執瓶根現前,也無所顯現的瓶相。一般會認為,執瓶根現前所顯現的瓶相是於內在,然而加以觀察,若無外在的瓶,則根本不顯現瓶相。

如上所說,其中的重點是,以現前而言,顯現境與趨入境(主要趨入境)是相同。如是,眼根取瓶之時,當下的瓶就是所緣緣,由眼根取瓶而生成執瓶根現前,該現前有顯現瓶,所以,執瓶根現前、所顯現的瓶是同時存在;又,以該現前而言,所顯現的瓶與顯現境是相同,因為,現前的顯現去與趨入境是相同。所以,執瓶根現前所顯現的瓶相實則於瓶上,彼瓶是所緣緣瓶的後續流的瓶。這是以經部而言。

又有說:「因(瓶境)是於外在,果(瓶相)則理應於內在。」對此必須明辨,以具境認知方面來說,果是內在的,因為,執瓶根現前認知有顯現瓶相;然而,其所顯現的相就是於瓶上,因為,遮無境上的瓶,根本就不存在所顯現的相。

摘錄自_倉忠仁波切教授


2019年6月10日 星期一

略釋:《廣論》中所說__業、業道之差別



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中說:「此等之中,思唯是業而非業道。

於業、業道二者而言,思(思心所)唯是業,並非業道。

本文又說:「身語所有七支是業亦是業道,思行處故。

如文所說意趣——以思心所為理由,而於身語七支之上而言「業與業道的同位」。首先,直接來說,身語七支是業且是業道。何以彼七者是業道?因為,以貪瞋癡隨一為動機,所行的趨入處之身語等七支,是有的,因為動機是貪等三煩惱,故將彼身語等七支是為業道。要言之,彼身語七支是由貪等三煩惱推動而有的,故是業道。再者,現行身語七支之時的思心所,彼七個思心所,是業且是業道。何以是業?思即是業。何以是業道?因為當下的動機是煩惱,故將相應的思心所取名為業道。

本文又說:「貪欲等三業道非業。

此是以「貪等三煩惱是身語意的動機」之理,而取名為業道,但實則不是業道。因為,若是業道則一定是業,然而貪等三並不是思、不是業,因為彼等是煩惱。

以法自身而言,業、煩惱是相違,但是心續中現行煩惱就是造業——意業。例如,由於心續中現行瞋而有身語意行為,以此而言,現行瞋之時,與瞋相應的思心所是「業」,與思心所相應的瞋則是「業道」,此是以彼瞋是身語意的動機而取名為業道,但並不是業。如是,思心所是業,瞋煩惱是業道。

總之,意三門——貪、瞋、邪見,並不是真正的業道,因為不是由思所引起,若是真正的業道,必須是由思心所所引起。真正業道的動機一定是思業,身語等七支是由思心所所引起,故是真業道。關鍵在於:思所引的才是真業道。

又,四部宗派對於業的承許有所不同,自續派、唯識宗、經部宗主張:業一定是思心所。但是,毗婆沙宗及中觀應成派認為:業不僅是思心所,而且包含身語二業是色法。

略釋:無表色、法處色



略釋:無表色、法處色
倉忠仁波切
首先必須清楚:法處、法處色,彼二不同。
法處的性相:唯是意知所緣的境。簡言之,我們的五根知無能直接緣及的法類,皆是法處,乃是意知的所緣境。分為四種:法處色、心類法、不相應行、無為法。例如,常、虛空屬法處,但不是法處色。
法處色的性相:唯顯現於意知的堪為色。法處色並非我們的眼知所見,而是於第六意知顯現而見。要言之,彼法是色且僅於意知中顯現,就是法處色。又,法處色並不是義共相,義共相是分別知的顯現境,並不是色。總的來說,法處色屬色,但是,唯識宗有不同的主張。
《俱舍》論述中是安立為「無表色」,其是相對於「表色」而言,凡是「唯意根所緣色」皆是無表色。五根、五境是外在粗分表色,無表色則是內在細分色。由內心強烈動機推動而有的外在行為,乃是表色;由內心強烈動機的跡印,而於相續中留存防惡或防善之功用法,此法並不直接顯現於外在,故稱無表色。此中,因為此法不直接顯現善或惡於外在,故名為「無表」;因為不是心類、不相應行,而是補特伽羅相續所攝的色,卻又不是極微聚集所成,故不是質礙變壞之物質,故名為「無表色」。《俱舍》及相關論述中闡明,無表色是由強烈善、惡的動機之跡印而有,故唯有善、惡二性,這是以修行解脫而言。
無表色的事例,修白骨觀所顯現色、戒體等。例如,律儀無表色,有三種:(1)別解脫律儀無表色——捨棄身語過失的戒律能於相續中產生無表色,唯欲界有。(2)靜慮律儀無表色(定共戒之戒體)——與入定俱得之律儀戒體。例如,由入色界定而自然獲得捨棄身語過失之功用法。(3)無漏律儀無表色(道共戒之戒體)——與無漏道俱得之律儀戒體,由無漏道而自然獲得捨棄身語過失之功用法。
《大乘上阿毗達摩》則安立為「法處色」或稱為「法處所攝色」,分為五種,有屬善、惡、無記三類,皆是僅存於無分別意知顯現的色。
1)極略色。粗分色法的別別支分,被第六意知分析至極邊際,僅存於意知所顯現的極微塵。比如,一顆石頭被分析至最細分,僅存於意知所顯現的極微塵。
2)極迥色。僅存於意知所見的清晰影像之色法。該分色法,並非眼知所見色處,例如,眼知所見的天空清澈相是色處,僅屬意知所見的天空清澈相,則是極迥色。
3)受所引色。如無表色。包括依受戒於相續中所引發的律儀無表色,或是非律儀無表色、非律儀非不律儀無表色。
4)遍計所起色。由意知明現之五根的相、五境的相等等,乃至虛空花等等。例如,夢知(屬第六意知)明現的色,夢中所顯現的動物、風景等等。又如,修不淨觀由意知明現大地遍佈白骨相狀。修不淨觀乃是依第六意相應三摩地之力修習,而於第六意知明現而見。
5)定自在所生色。依三摩地自在力所明現之色聲等諸色法。例如,菩薩聖者依定力將水化現為火、火化現為水等等。


2019年5月26日 星期日

「剎那性」是無常的性相,由此引申說明思惟「念死無常」。



比如,新生嬰兒時,許多人認為值得高興並且需要慶祝,但是理解念死無常的人並不會如此,因為,他們了解,嬰兒出生的當下就是剎那不停趨赴死亡。比如,我們這麼想一想:四小時之後必定死亡,我們的內心是如何?一定非常難過、非常緊張、擔憂死後的下一世。猶如此般,真正了解念死無常就是應該生起這種認知。所以,如果真的了解無常,並不會對於新生事物產生過多的欣喜甚至慶祝,因為,既是出生則必定壞滅。一般人說,從母胎出生開始變老,或如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中說,識入胎之後就是老,其意義就是終究死亡。
如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中引《大般涅槃經》說:「一切耕種之中,秋實第一;一切跡中,象跡第一;一切想中,無常死想是為第一,由是諸想能除三界一切貪欲無明我慢。」心續中有念死無常就能精勤修行,不被推諉心所遮蔽——今天先休息、明天再看看,後天再修、下個月再修、明年再修等等;或是心想——今天先忙碌其他事情,明天再看看,明天再修,明天卻又忙碌於其他事情。我們經常發生這種情形,原因就是內心有「執常之顛倒知」,認為今天會存活、明天也會存活、後天也會存活……,雖不知道何時死亡,但由於內心有強烈執常之顛倒知,所以就會推諉修行。
多數人都是老到身體不適於日常活動,甚至病倒不能自主活動時,才會想起念死無常,在這之前都不會思惟念死無常。以修學佛法來說,如果有經常思惟念死無常,就不會強烈執著各種貪欲需求以及所擁有的,只要生活上的基本需要足夠、身體健康而能多用於修行,如此就已滿足,也就是所謂「少欲知足」。從修行的角度來說,為了努力修行而注重身體健康,這是需要的,因為,健康的身體有利於修學佛法、服務佛法、利益眾生。 
所以,今日未死之際,我們應當由感恩三寶而誓願——今日必定致力於修行佛法,學習與思惟經教、集資淨罪等諸種善行,如此種下深厚種子。明日若是未死,也是如此發願且勵力實踐,未死之際皆應當如是。並且發願,生生世世能值遇且獲得殊勝佛法、殊勝上師。如果我們能如此致力於修行,無論是學習及思惟教理、多行諸善等等,那麼也就不白費人身。相反的,身體健康時卻不修行,放任煩惱而身語意造惡,直到年邁體衰、身體不建康才想要修行,才想到要利益眾生,甚至臥病在床不能自主時才想要修行,才想到需要造善,這就已經浪費人身為時已晚,太可惜了!基本來說,修行佛法的人不應該未思惟念死無常而浪費人身,修行上,思惟念死無常是極為重要!
又,念死無常的章節中說三根本之思惟:(1)思惟決定死、(2)思惟死期無定、(3)思惟死時除佛法餘皆無益。也就是說,必定死亡,未知何時死亡,死時親友、財富、自身皆無能助益。其中,思惟死期無定又有「思惟死緣極多、活緣甚少」,死亡的因緣極眾多,甚至有益的享受卻成為死亡的因由,例如開車、飲食等等,若是福德不足、業障深重,種種因緣具足之下,即使極美味的飲食也成為死亡的因緣。
再說,某一法新生當下就是剎那變異消滅,這就是剎那性的涵義。如果沒有細分剎那變異,也就沒有粗分剎那變異的顯現。我們所見的粗分無常、很大的變化,例如,一個人變老、出生到死亡、花開花謝等等,我們所見的極粗分改變,是因為彼法本身就是細分剎那變異的緣故。我們見到一個人變老,其實並不是這時候才變老,而是從母胎出生就開始變老,或是說,從識入胎之第一剎那就開始生滅而老。總之,可將剎那性總說為不斷變異消滅。
如上所說,對於無常的理解程度,也就攸關思惟念死無常的粗、細之差別。念死無常是較為粗分的無常,但是,透由學習這些義理及思惟邏輯而修念死無常,絕對有助於產生念死無常(這是一種覺知、見解)。心續中若有念死無常,就能遮止各種追求現世安樂之散亂、懈怠、耽著安逸等等,必定精勤於集資淨罪等諸種修行。譬如,如果以巨額財富可以換得不死,你一定非常願意付出,猶如此般,真正生起念死無常就一定會殷重精勤修行。總之,透由學習《攝類學》而理解無常、剎那性的內涵,將這些義理推及《菩提道次第廣論》中所說念死無常,就能正確且更深入了解,並由此而於修行上多獲利益。

何謂修法、修行?



法、修法的「法」之差別

廣義而言,法是「持自之體」,因為是持自之體的緣故,所以,任一法皆是法。狹義而言,修行上所謂的法,也就是說修法的「法」,則是「持自之不如理身語意轉成如理行」,這就是修法的法。所以,簡單來說,修行、修法就是__將自己的不如理身語意,改變為如理的身語意行為。這才是真正的修行!修整自己的不如理身語意而成辦一分圓滿,就是護得一分道諦、一分解脫。

要言之,「修」是行為上改變;「行」意謂行為已成善性之行,也就是「由改變行動而獲得之目的」。例如,諸道之行(此中「行」字意謂行蘊)、解脫之行、無上菩提之行,或如,佛的身語意之行、菩薩的身語意之行、阿羅漢的身語意之行,彼等是所希求之目的。為了將來獲得彼等目的而修整身語意行為,就是修行。如是,所謂修行,乃是廣大含攝三乘所有修行。

摘錄自_倉忠仁波切教授《攝類學明義慧增建立小理路》