法、修法的「法」之差別
廣義而言,法是「持自之體」,因為是持自之體的緣故,所以,任一法皆是法。狹義而言,修行上所謂的法,也就是說修法的「法」,則是「持自之不如理身語意轉成如理行」,這就是修法的法。所以,簡單來說,修行、修法就是__將自己的不如理身語意,改變為如理的身語意行為。這才是真正的修行!修整自己的不如理身語意而成辦一分圓滿,就是護得一分道諦、一分解脫。
要言之,「修」是行為上改變;「行」意謂行為已成善性之行,也就是「由改變行動而獲得之目的」。例如,諸道之行(此中「行」字意謂行蘊)、解脫之行、無上菩提之行,或如,佛的身語意之行、菩薩的身語意之行、阿羅漢的身語意之行,彼等是所希求之目的。為了將來獲得彼等目的而修整身語意行為,就是修行。如是,所謂修行,乃是廣大含攝三乘所有修行。
摘錄自_倉忠仁波切教授《攝類學明義慧增.建立小理路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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