v 成辦佛果之後,乃至長劫未空之際,同類續流,無間斷的利他。那麼,如何理解所謂「佛度有緣人」?「不捨棄眾生」是建立於有無因緣?
以修菩薩道、受持菩薩戒者而言,不能捨棄任一眾生,唯有利益眾生之想。但是,與某一位眾生沒有因緣,並不是捨棄眾生。「因緣不具足」不等於「捨棄」。佛、菩薩對眾生的慈悲是平等,不會捨棄任一眾生,雖然因緣不具足、沒有因緣,是有的,但不是捨棄。例如,佛說法,某些眾生無能信受、聽不進去,這是由於因緣不具足的緣故,不是佛捨棄眾生。如果有法緣、因緣具足,雖然僅說一句話,但是你能信受,如此就能改變你的內心,這就是開始救度你了!
有說:「不捨棄眾生」是建立於有無因緣?並非如此。佛菩薩對眾生的慈悲,如太陽普照十方,以太陽方面而言,沒有照或不照的差別;但是,如果你是在樹下、山洞等處,就不能被太陽所照,這是你自己方面的事情。以此譬喻說明,以佛菩薩方面而言,對眾生的慈悲是平等,不捨棄任一眾生,但凡有機會一定會救度;但是,以我們自己方面而言,我們對佛有無信心?這是我們自己的問題。如果我們對佛沒有信心,那麼就無能被佛救度,對此,佛唯有更悲憫而已。
總之,一定是建立於雙方有法緣、因緣具足。有法緣者,就是最初修菩薩道開始接觸的任一眾生。成佛之後說法,有法緣者隨具足因緣而產生菩提心,或是產生出離心,或是證悟初果等等,以譬喻而言,滋潤一滴水就能發芽乃至開花結果。反觀我們,佛已說教法,我們卻不能理解受用,因為我們過去沒有造下這種因。
由此再說,我們修行上應該多接觸眾生,不論遇到好或不好的因緣,皆應廣大結善緣。即使遇到不好的因緣,內心一定要發願:我成佛後一定要救度你!即使遇到不好的因緣而生氣,但至少發個願,還是有幫助的。因為,依於修行之力才能成辦──將所遇的不好因緣,改變為善緣。反之,如果不好的因緣是不能改善的,那麼修行就成無用了?
修行上、生活中遇到任何不好因緣,即使當下心續中沒有任何善念,但是離開境界之後,必須靜下來思惟:「我是佛教徒,這樣真的很丟臉,我是釋迦摩尼佛的弟子嗎?釋迦摩尼佛所說的教法皆是以慈悲為主,我卻沒有慈悲,對眾生生起瞋心、忌妒等等,內心深切後悔,並且數數發願一定救度眾生!」也就是,必須以「四力對治」而行懺悔,並且,再數數發願一定要救度眾生。如果當下不方便發願,例如,有人不承許而說:「他欺負你,你怎麼還發願要救度他?」那麼,自己私下發願也是可以的。作功課也是要發願,這是很重要的!
再者,如何決擇不如理的人及所作事?對於真正錯誤的動機、事情,我們應當不承許、反對他的行為,但是,必須對他修慈悲,也就是對眾生修慈悲。如《入菩薩行論》中所說,觀察尋找他的不如理行為,事實上,他不是故意造作這些行為,因為被煩惱控制的緣故,由煩惱的推動而有不如理行為,所以他是很可憐的眾生,已經造作不善業,未來將會感得不善果,甚至是墮生三惡道,真心希望他能離開這個痛苦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