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6年6月15日 星期三

透過聞思以及依於正因思惟觀察而能修行

所依的因有「正因」與「似因」,不論如何就是必須依於思惟,若不依於思惟,則無能了解,若是不了解,又如何修行。所謂「修行」就是修習某法,若是不了解所修的法,不了解其內涵,如何修行?即使打坐一整天,請問,你內心所修的是什麼?今天打坐一小時、二小時,我們打坐時是分別知,那麼,你內心思惟觀察什麼?所修的是什麼?當然,或許閉眼打坐能使內心平靜下來,讓人覺得舒服一點,不過,打坐之後一見到不喜歡的人還是立刻生氣,是不是這樣?所以,你所修的打坐並沒有什麼幫助。曾經有上師說過,如果你閉關前、閉關後的脾氣沒有改變為更好,那麼,你的閉關只是嘴巴念咒而已;反之,閉關前、後的脾氣有改變為更好,那麼你的閉關真的有效果,這是很好的。修行是改變內心,那麼,若是不了解如何修行的方法,那麼就無能改變內心。所以,必須清楚所修的是什麼,如此處所說,最初必須依於正因觀察而能通達的法,就是「隱蔽」。
「隱蔽」的性相:諸異生最初通達彼境時是必須依於因相才能通達的法
「隱蔽」的事例:聲無常、聲無諦實性。
諸如「聲無常」、「聲自性所成空」等等法類皆是「隱蔽」,一般世間者最初通達時,唯有透過依於正因之聞思修才能通達。所以,沒有經過長時的思惟觀察,並不能如眼知直接見色一般而通達「隱蔽」,若是能直接現見,則不是「隱蔽」。總之,最初必須依於正因才能通達的法,就是「隱蔽」;反之,一般世間者最初不須依於正因而能現前通達的法,就是「顯現」。
例如,依於正因「聲有法,是無常,因所作性故」,而通達「聲無常」。此正因中,「所立法」是無常,「因」是所作性。或如,依於正因「聲有法,是自性所成空,因是緣起故,如鏡中影像」,而通達「聲自性所成空」。此正因中,「所立法」是自性所成空,「因」是緣起。
我們最初通達四聖諦、解脫、佛果位等等,一定是透過聞思以及依於正因才能通達。例如,先學習大悲的行相、所緣境、界限、功德等等內涵;其後,透過思惟而了解大悲;其後,於心續中造作所了解的大悲。此中,大悲的所緣境是「一切有情」,大悲行相是「願一切有情皆離開痛苦」,所以大悲是「緣一切有情、離開痛苦」,那麼,再觀察所離開的「苦」是如何?所要離開的是「行苦」,但是我們無能直接現見「行苦」,因為必須依於正因思惟觀察才能了解「行苦」。為了了解「行苦」,必須先聽其內涵,後再思惟其內涵所以,真正了解行苦的內涵,並且內心產生了解行苦的覺受,一定是已經了解輪迴的過患、業果的道理。又,緣自相續修習行苦而有絲毫的不安忍,就是開始產生造作的出離心,再者,換所緣境為他補特伽羅而修行苦,他補特伽羅也是希求離開痛苦、獲得安樂,透過修習而產生「希望他補特伽羅皆能離開行苦」的心,修習此等內涵,皆是必須依於正因觀察才能了解,之後才能於心續中串習,如此才能修成大悲。總之,了解解脫、業果的道理,以及出離心、大悲、菩提心、空正見等等皆是依於「觀修」而產生,並不是依於「止修」,因為,心續中產生彼等功德之前必須不斷的聞思,所以,彼等是依於「觀修」所產生的功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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