諸法若自性成立
則應成四種過難
倉忠仁波切
教授
觀音慈悲講堂 匯整
達賴喇嘛尊者應是已通達空性,所以對於宣說空性之教授具有殊勝的感受,對於空性具有堅信,也對於龍樹菩薩與月稱菩薩具有堅信,所以,我們依止尊者達賴喇嘛的殊勝領受之加持力,今日在此分享及學習這些內容。但是,我個人並沒有通達空性的能力,所以,我只是分享解釋其中的文義,並不是已真正通達,還是需要很長遠的時間繼續學習與修行。因此,我們也祈求上師加持、自己也多多發願早日生起通達空性之智慧。
如龍樹菩薩於《中觀根本慧論》中說——
眾因緣生法,我說即是空,
亦為是假名,亦是中道義。
或有按照梵文直譯為:我們主張彼緣起就是此空性,此是假依而施設,此者也就是中道。
未曾有一法,不從因緣生,
是故一切法,無不是空者。
或有按照梵文直譯為:既然無任何法是不依緣生起,是故,不可能有任何法是不空。
月稱論師也有諸多深奧觀點,後來由宗喀巴大師總結為:諸法若自性成立,則理應成為四種過難——
一、應成「聖者定滅事物」之過難。
二、應成「世俗諦為理智所堪忍」之過難。
三、應成「無遮勝義他生」之過難。
四、應成「無自性成立為非自空」之過難。
如是應成四種過難,以不同理門而建立。其中,主要是安立前三過難,第四過難,則是隨於前三過難之後反駁他宗問難之答辯。
首先略說:佛教四部宗義對於「諸法如何存在」的主張——
Ø 毗婆沙宗、經部宗主張:諸法諦實成立、自相成立。此二宗主張,任何一法皆是諦實成立、自相成立,無論內在與外在的法類皆是如此。
Ø 唯識宗主張:外境諸法無諦實成立、無自相成立;內在覺知諦實成立、自相成立。
Ø 中觀宗自續派主張:諸法無諦實成立,然而,諸法自性成立。
Ø 中觀宗應成派主張:諸法無諦實成立、無自性成立、唯名言安立存在。
自續派與應成派共同承許「諸法無諦實成立」,然而,自續派不共承許「諸法自性成立」,應成派則不共承許「諸法唯名言安立存在」。此二宗派皆自許追隨龍樹菩薩的中觀宗,然而,應成派月稱菩薩抉擇出龍樹菩薩的中觀密意,而反駁問難清辨論師未真正通達龍樹菩薩的中觀見。自續派諸大師(隨經部行自續派、隨瑜伽行自續派)雖主張「諸法無諦實成立」,但是,自宗主張「諸法自性成立」(或說為:諸法自方成立)。應成派則認為,龍樹菩薩的中觀密義應是「諸法唯名言安立存在」,諸法並非自性成立而存在,所以,這也就是應成派的見解。
自續派主張:諸法自方成立、自性成立——
自續派認為任何一法皆是「由無害知顯現、境是自方成立」之共存在,諸法是如此「共存在」。也就是說,(1)由無害知成立,以及(2)境方面是自方成立,如是二方面共同成立一法。所謂「無害知」就是無錯亂於自己的趨入境之認知、有通達自境之認知。例如,以瓶而言,瓶是如何存在?執瓶之眼知對於自己的趨入境(瓶)無錯亂有通達,以及,瓶由自己方面顯現而成立,如是,瓶由彼二共同成立而存在。是故,瓶是自方成立、自性成立。
【附錄】:中觀自續派主張以「共存在」的方式而建立諸法,而不是「不共存在」——
共存在:由無害知顯現且境由自方成立。
不共存在;非「由無害知顯現且境由自方成立」。
無害知:自法無錯亂於自之趨入境,且自之趨入境不被他量所違害,如此的認知。
彼認知無錯亂於自己的主要趨入境,並且,自己的主要趨入境不被其他的量所違害,如此的認知就是無害知。簡要言之,無論分別知或無分別知,無錯亂於自之趨入境的認知(有通達境之認知)就是無害知。如是,包含由無分別知或分別知的通達而成立。
諦實成立:不依無害知而由境自方成立。也就是,不依賴無錯亂於自之趨入境的認知而成立,僅由境自己方面成立而存在。這是自續派所不承許的。
自性成立:由自方成立自法之自性,且是無害知所通達。也就是所謂「共存在」。
自續派主張,堪能由觀擇而尋得彼法,彼法就是自性成立。瓶是自性成立,因為堪能觀擇瓶而尋得瓶。瓶存在的方式是:瓶由自方顯現成立,以及,趨入瓶之認知通達瓶,如此共同成立瓶,瓶是如此「共存在」,並非不共存在,不是唯以瓶自己方面成立之不共方式而存在。
自續派主張如此的「共存在」,何以故——
自續派以下認為,彼法既是存在,觀擇尋找彼法必然堪能尋獲「所得義」,也就是說,觀察尋找彼法必定能找到「所得義」(觀察尋找什麼是彼法,一定找得到);若是尋找不到所得義,那麼,具境方面(趣入彼境之認知)必定是對於彼境有錯亂、無通達。以能量與所量而言,具境(能量)若是無害知(對於自趨入境無錯亂有通達之認知),自趨入境方面(所量)也必然是存在的,且是由自己方面成立而呈現於具境,具境也是由彼自方成立之呈現而趨入彼。如是,諸法是「由無害知顯現」及「境由自方成立」之共存在。相反的,若是不依賴無害知,全然由境自己方面成立,則不是存在的。如是,自續派是以「共存在」而建立諸法,所以,若是尋找不到則成為無、不存在,若是尋找得到則必定是由自方成立、由自己方面呈現自法的相而成立、自性成立。如是,觀擇尋找諸法必然有所得義(尋找得到),故諸法是自性成立。換言之,這是由誰決定自性成立?就是由具境認知來決定,因為彼法是無錯亂認知所通達的(彼法是無害知的所量),因此,彼法是自性成立存在。例如,瓶是存在且是自性成立,所以,執瓶之眼知必定無錯亂於「瓶」與「瓶自性成立」;反向推論,若是錯亂於「瓶」必然也錯亂於「瓶自性成立」,那麼,具境認知就是有害知(對於自之趨入境有錯亂無通達),則根本無堪能成立任何一法。
應成派主張:諸法唯名言安立而存在——
舉例來說,瓶是存在,其存在的方式是「唯名言安立存在」,所以僅是一個名字、名稱而已(僅以瓶之名而存在)並不是自方成立、自性成立。此中,以「唯」字遮除諦實成立、自方成立、自性成立,彼等是同義;「名」意謂分別;「言」意謂表達之語詞聲音。
以我們的實際情形來說,比如,我們見到瓶子就說這是瓶子,因為見到瓶子的施設處(瓶口、瓶腹、瓶底等等)也就見到瓶子;然而,我們內心執取的情形是——所執取的瓶子,它不依賴自己的施設處而全然由自己方面成立。但事實上,瓶存在的方式並非如此。瓶是依於自己的施設處(瓶口、瓶腹、瓶底等等)而顯現為瓶,因此,若是觀察尋找瓶,則根本找不到瓶。以無觀察之「世間無害名言量」而安立瓶(世間無害名言量成立而有),瓶就是存在,不須由觀察尋找有所得義才能成立瓶,並非如此。若是不滿足於世間無害名言量安立,更超越世間者的想法(超越世間名言量安立)而去觀察:瓶是存在於瓶腹?瓶是存在於瓶底?諸如此類,則根本找不到瓶。由此顯示出,瓶是唯名言安立而存在。
如是,以應成派的主張而言,「通達瓶之量」有顯現「瓶」且顯現「瓶自性成立」,因為有通達自己的主要趨入境(瓶),故是量知,因為錯亂於「瓶自性成立」,故是有錯亂。(自宗主張,十地菩薩以下補特伽羅相續中,除現證空性入定根本智以外,通達「自之主要自境」的量,皆是錯亂知。)如同此般,我們心續中執取瓶之認知的情狀,就是以「瓶」與「瓶自性成立」混合不分而執取之,由於執取為自性成立的緣故,更進而產生各種煩惱,然而,其根源實則是無明。因為我們太過於習慣彼法的名字,所以根本不察覺內心顯現彼法自性成立,比如,我說「這裡有瓶子」的當下,其實內心就是顯現自性成立的瓶子,也就是說內心顯現瓶為自性成立。
總之,應成派主張諸法是唯名言安立而存在,例如,瓶是唯名言安立而存在,並不是自方成立、自性成立。反向推論,瓶若是自性成立,那麼,以觀擇真實義之理智而觀察瓶,則理應能尋找到瓶,如此才能成立瓶是自性成立,但事實上根本無能尋找到瓶,因此,瓶不是自性成立。
如是,先行略述自續派與應成派的各自主張,由此則能有助於了解所謂「應成四種過難」,這是應成派問難自續派,月稱菩薩以應成之理而辯駁自續派:既承許「諸法無諦實成立」又承許「諸法自性成立」,則有種種過難。
一、應成「聖者定滅事物」之過難
如龍樹菩薩於《中論》第一品說——
諸法不自生,亦不從他生,
不共不無因,是故知無生。
自續派清辨論師認為,《中論》所表述的應是以「無諦實成立」之理觀擇無自生、無他生等等,也就是說無諦實成立之自生、無諦實成立之他生等等,因為自宗主張諸法自性成立存在。所以,自宗承許由「自性成立之因」產生「自性成立之果」。但是,應成派月稱菩薩則認為《中論》中所說是表述「無自性成立」之理,因此,駁斥清辨論師未解龍樹菩薩的真正密意,龍樹菩薩應是主張諸法無自性成立、諸法唯名言安立存在,乃至輪迴與解脫之建立也是如此。如是,所謂「應成四種過難」就是應成派問難自續派,並不是反駁唯識宗。月稱菩薩所造《入中論》中另有破斥唯識宗主張阿賴耶識、自證分等相關論述。
如月稱菩薩於《入中論》中說——
若謂自相依緣生,謗彼即壞諸法故,
空性應是壞法因,然此非理故無實。
這是破除自續派主張「自性生」(自性成立之生),也就是自性成立之因果。如論文:「若謂自相依緣生,謗彼即壞諸法故。」此中「自相依緣生」意謂自續派主張「自性成立之因果」。自續派認為,由自性成立之因產生自性成立之果,因是自性成立,果必然也是自性成立。但是,應成派認為,若是承許自性成立,諸法必定就是自相成立、自方成立、自性成立(應成自宗認為,諦實成立、自相成立、自相成立、自性成立是同義),那麼,於主張「自性成立」的基礎之上建立因果,因果則成為「自性成立之他生」,如是毀謗因果,就是毀壞色等諸法。以譬喻來說,瓶的相是存在,若是破壞瓶,則瓶的相也就不存在。總言之,若如自續派承許——自性成立且是依因緣生之有為法,那麼,若是破除自性成立則有「毀壞諸法」之過難,因為,應成派認為現證空性就是通達自性成立空。另一角度來說,若是無諸法,如何能通達諸法的空性?
如論文:「空性應是壞法因,然此非理故無實。」若如前文所說,空性則應是毀壞諸法的因?應成派問難自續派——諸法若是自性成立,現證空性則應是毀壞諸法?因為,現證空性是通達諸法自性成立空,因為,對於自續派而言,破除自性成立則破除諸法。自續派主張諸法自性成立存在,但是,應成派認為,現證諸法空性就是現量通達諸法自性成立空(自宗認為諦實成立空、自相成立空、自方成立空是同義,因為諦實成立、自相成立等等是同義)。所以,應成派問難自續派——聖者現證諸法空性之時,應是以毀壞諸法的方式而現證空性?所以,現證空性之智成為毀壞諸法之因?有此過難。再說,諸法若是不存在,則輪迴也不存在、修行者也不存在,有眾多過難。
舉例來說,自續派認為瓶是自性成立而存在,但是,應成派認為諸法非自性成立,聖者現證瓶上空性就是通達瓶自性成立空,那麼,以自續派主張自性成立而言,現證瓶上空性就是毀壞瓶?有此過難。因為,以自續派而言,若是破除瓶自性成立也就必定破除瓶,因為自宗主張諸法是自性成立而存在。
諸法若是自性成立,以觀擇真實義理智推求應能尋找得到(彼若自性成立,彼則應是觀擇究竟之量的所得義)。也就是說,彼法若是自性成立,彼法則應是真實法、究竟法,那麼,現證空性之智則應是通達自性成立的彼法?然而,根本不是如此,因為,現證空性之智根本尋找不到自性成立的法(現證真實義之智中不存在自性成立的諸法)。所以,對於自續派來說,現證空性則應是毀壞諸法,有此過難。因此,若主張「諸法無自性成立」則無此等過難,於諸法上破除自性成立而通達諸法的空性,然而,諸法僅是「唯名言安立而存在」,如是根本沒有「現證空性是毀壞諸法之因」或「聖者以毀壞諸法的方式而現證空性」之過難。
我們必須先了解自續派的見解,其後再以應成派的見解去觀察破除自續派,這才能了解其中的問難理路。自續派認為自性成立之因、自性成立之果是存在的,但以應成派而言,空性的所破是諦實成立、自相成立、自性成立,彼等是相同,所以,現證空性必定是已破除諸法自性成立。如是,以應成派的見解去觀察自續派的主張,若是破除瓶自性成立,則必然也就破除瓶,因為,自續派認為「瓶自性成立」是瓶的特法,那麼,瓶的特法與瓶是俱有俱無,所以,瓶自性成立若是不存在,瓶也必然不存在。所以,以應成派觀察自續派的見解而言,聖者現證空性,則應是以毀壞諸法的方式而現證空性?換言之,諸法原本是存在的,現證空性卻是破滅諸法,空性成為毀壞諸法的因緣?有此過難。
如宗喀巴大師於《入中論善顯密意疏》中說——
若謂色受等自相——繫由自性所成之自體,是依因緣生者;則修觀行者現證諸法自性空時,應是毀謗諸法自性(方式)而證空性,因根本智不見色等故。
這是以色受想行識等五蘊而言(或者,也能以色、覺知、不相應行而言,因為,有為法主要就是此三者),彼等若是自性成立存在,且是依因緣所生。這也就是說,由「自性成立之因緣」產生「自性成立之色」等。若是如此,修瑜伽行者現證諸法自性成立空,則理應是毀壞諸法自性的方式而現證空性。
如文「色受等自相」,意謂色自己的相、受自己的相(色自法的相、受自法的相),任一法皆有自己的相,或是說,任一法皆有自己的體。又如文「繫由自性所成之自體」,意謂彼法的相是自性成立存在、彼法的體是自性成立存在。又如文「是依因緣生者」,結合前二句的涵義,就是意謂「自性成立之因果」,也就是說,依自性成立之因產生自性成立之果。此中「因緣」二字,可從近取因的角度而理解「因」,從俱生緣的角度而理解「緣」,如以泥瓶而言,泥土是近取因,工具與工人等等是俱生緣;或者,總相以「因與緣同義」的角度而理解。如是,論文所說意趣就是,自續派主張——色受等法的自相,必須是自性成立而存在,且是依自性成立之因緣所生的果。如《入中論》中說:「若謂自相依緣生。」
再者,論文又說:「則修觀行者,現證諸法自性空時,應是毀謗諸法自性而證空性,因根本智不見色。」如前說,自續派認為色受等因緣諸法的自相,乃是由自性成立所成,若是如此,修觀行者(瑜伽師)現證諸法的空性時,則理應是以毀壞諸法自性的方式而現證空性(藏文中有「方式」二字意義),有此過難。一般而言,「瑜伽」意謂止觀雙運,所以,具止觀雙運功德之修行者就是「瑜伽師」,但是,此處所謂「瑜伽師」應是見道以上的聖者。
以應成派而言,諸法的空性是諦實成立空、自相成立空、自性成立空,彼等是相同,然而,自續派則是主張諸法自性成立存在,若是如此,應成派則問難:聖者現證諸法自性空,理應是以毀壞諸法的方式而現證空性?有此過難。何以故?如論文說「因根本智不見色」。瑜伽師現證空性根本智中,唯顯現諸法的空性、唯緣諸法的空性,並不顯現空性的施設處(屬於世俗諦)。也就是說,以觀擇空性之理智觀察諸法是否自性成立,由此觀擇之後,唯顯現諸法自性成立空之空性、唯緣諸法的空性,根本不見諸法自性成立存在。要言之,觀擇究竟之量的所得義唯是空性,這就是論文所說,入定空性根本智根本不見色等諸法。
如《入中論善顯密意疏》中又說——
若諸法有自性,則根本智應見,然實不見,則諸法應無。若諸法無者,於根本智前,諸法原有後成無,應是破壞,則根本智是此破壞之因。
若主張諸法自性成立,以觀擇空性之智觀察,則理應能見自性成立的諸法,因為自續派主張諸法自性成立,自性成立則應是究竟性,現證空性根本智理應見自性成立的諸法,然而,事實上彼根本智根本不見諸法,如是,諸法原本存在,卻由現證空性而成為無,所以,現證空性之智是毀壞諸法之因?有此過難。
要言之,一切法應是無自性成立;反向推論,諸法若是自性成立,則應是現證空性根本智的所得義,然而,彼智根本不見自性成立的諸法。換言之,彼法既不是現證空性根本智的所量境,彼法必定不是真實自性,因為,彼根本智是現證諸法的究竟性。例如,瓶若是自性成立,瓶則是瓶的究竟性,瓶也就是真實義,所以,現證空性根本智理應是顯現瓶、通達瓶?若是如此,瓶理應是空性?有此過難。此猶如前說明,現證空性根本智不顯現色等諸法,因為色等不是真實義,不是究竟性,不是自性成立。
總言之,《入中論》中所說,前文「若謂自相依緣生,謗彼即壞諸法故」,這是以「自性成立之因果」而表述自續派主張諸法自性成立,實則有過難。這是觀察破除自性成立之他生等,然而,我們也能由此觀察——若是主張瓶自性成立,那麼,若是破除瓶上空性所破分,則也破除瓶子,有此過難。換言之,能破瓶上空性所破分之正理,則成為毀壞瓶之因理,有此過難。再者,後文「空性應是壞法因,然此非理故無實」,則是以「現證諸法空性」問難自續派毀壞諸法之過失。如自續派主張諸法自性成立,那麼,現證諸法空性就是已破除諸法自性成立,所以,現證空性之智則成為毀壞諸法之因,有此過難。如是,由前後二種角度的問難,不得不承許——諸法是無自性成立而存在。
若是通達空性,必然能增長信解三寶、信解業因果、慈悲、菩提心等等,但是,以自續派主張諸法自性成立而言,現證空性之智卻成為毀壞諸法之因,因為破除諸法自性成立則破除諸法,因為自續派主張諸法自性成立。所以,這是不合理,有諸多過難,故應當承許「諸法無自性成立」,如此則能於唯名言安立的諸法上建立空性而毫無過難。現證空性根本智不顯現唯名言安立之諸法,然而不失壞唯名言安立之諸法,故能無過安立諸法及諸法的空性。
二、應成「世俗諦為理智所堪忍」之過難
何謂「為理智所堪忍」?空性是觀擇真實義理智的所得義,也就是說,空性堪忍觀擇真實義理智所觀察,因此,空性是「堪忍正理所觀察之義(境)」。世俗諦不是觀擇真實義理智的所得義,也就是說,世俗諦不堪忍觀擇真實義理智所觀察,因此,世俗諦是「不堪忍正理所觀察之義」。所謂堪忍,就是能忍受、能承受的意思。以譬喻來說,幼童無能承擔十公斤的重物,就是不堪忍十公斤;成年壯士能承擔十公斤的重物,就是堪忍十公斤。
例如,以觀擇真實義理智觀察瓶(正理觀察瓶是否自性成立),究竟通達瓶無自性成立之時,現證瓶上空性之智唯顯現空性,並不顯現瓶,所以,瓶上空性是「堪忍正理所觀察之義」,瓶則是「不堪忍正理所觀察之義」。要言之,現證瓶上空性之智無顯現瓶、無通達瓶,故瓶是「不堪忍正理所觀察之義」。反向假設推論,以觀擇真實義理智觀察瓶(正理觀察瓶是否自性成立),若是尋找到瓶,則瓶理應是「堪忍正理所觀察之義」,但事實上,彼理智根本找不到瓶。
例如,以唯識宗而言,「能取所取異質空之空性」是諦實成立(空性是圓誠實,圓誠實是諦實成立、自相成立、自性成立),所以,空性是「堪忍正理所觀察之義」。但是,應成派主張諸法無自性成立,所以,諸法皆是「不堪忍正理所觀察之義」,因為,若以正理觀察任一法,則根本尋找不到彼法。如前所說,瓶上空性是「堪忍正理所觀察之義」,也就是說,瓶上空性是「觀擇真實義理智的所得義」,那麼,以正理觀察瓶上空性(正理觀察瓶上空性是否自性成立)也是尋找不到。如是,安立為「空性上空性」,也是如此安立的。總之,以應成派而言,任何一法皆是「不堪忍正理所觀察之義」。
如《入中論》中說——
設若觀察此諸法,離真實性無可得,
是故不應興觀察,世間所有名言諦。
如論文「設若觀察此諸法」,意謂以觀擇真實義正理觀察色受等諸法。此中「觀察」,意謂觀察真實義。如何是觀察真實義?應成派認為,唯名言安立猶嫌不足,而更尋求彼假立義(彼唯名言假立的法)是由自生或由他生,這就是觀察真實義。自續派則認為:觀察彼法是否由無害知顯現與境自方成立而共存在,若不是如此,則是所破諦實成立有,這就是觀察真實義。這部分請自行再次參考前文附錄:中觀自續派主張以「共存在」的方式而建立諸法。
如論文「離真實性無可得」,就是意謂,彼法的施設處由自方成立而顯現於認知中,這是沒有的。要言之,從自己方面呈現而成立自己的體性(全然僅由自己方面呈現而成立),這是沒有的。因為,應成派認為,諸法唯名言安立存在,僅以而已,並不是——彼法的施設處由自方顯現於認知中而成立。如論文說,因為離真實性無可得的緣故——無任何一個量能尋得從自己方面呈現而成立自己的體性;因此,不應虛妄觀察一切世間名言諦。也就是說,對於世間名言所共許的法,不應以觀擇真實義正理觀察彼法的內涵。因為,以觀擇真實義之正理觀察名言諸法,則一切世間名言諸法皆失壞。相反的,若如自續派主張諸法自性成立,則有「世俗諦為理智所堪忍」之過難。
一般世間名言中,札西在哪裡、瓶子在這裡等等,諸如此類,一般世間名言的觀察是堪能承許的。但是,若是不以此為足,超越世間名言共許安立,更以觀擇真實義正理觀察推求,則根本失壞世間名言諸法。一般世間名言中,這是瓶、這是桌子等等,諸如此類,如此即足夠,若是超越世間名言更以正理觀察推求:瓶腹是瓶嗎?瓶底是瓶嗎?瓶口是瓶嗎?瓶的顏色是瓶嗎?則根本尋找不到瓶。那麼,難道瓶不存在嗎?這也不合理。所以,世間名言諦根本不堪正理所觀察。主要是說,自續派主張諸法自性成立,若是如此,以觀擇真實義正理觀察世俗諸法則應有所得義(應該尋找得到),也就是說,世俗諸法應是「堪忍正理所觀察之境」;但是,以應成而言,事實上,世間一切名言諦並不是自性成立,故不堪觀擇真實義正理所觀察,所以,不應以正理觀察一切世間名言諦。如是,若是主張諸法自性成立,則有「世俗諦為理智所堪忍」之過難。
如《入中論善顯密意疏》中說——
若觀察此色受等法為從自生,為從他生等,則唯真實性,勝義無生無滅,離實性外,別無生等可得,是故,世間名言諦,不應觀察自他生等。
前面《入中論善顯密意疏》的論文「若謂色受等自相,繫由自性所成之自體,是依因緣生者;則修觀行者…。」這是從勝義諦的角度而破除,也就是從「所破——自性成立」而觀察,彼法不是自生,也不是他生,也不是共生,也不是無因生,但其中,主要是破除自續派的見解,故以破除他生而表述,這部分也是從觀察勝義諦的角度而破除。
此處論文所說,則是從世間名言諦的角度予以破除。以一般世間者所共許而言(世間無觀察名言),也是不堪承許自生、他生等等。又,為何經論中多以色受等五蘊而宣說?因為五蘊遍攝一切眾生。首先是緣色而生受,由眼所見、耳所聽、鼻所聞等等,引生苦受、樂受、捨受。又,由諸色及受而生想,想要悅意境界、不想要不悅意境界。又,為獲得悅意境界、遠離不悅意境界而有各種行為。如是,皆由意識執著。是故,經論中以五蘊而宣說。
另又說,空性是無遮,並不是非遮。虛空也是無遮,虛空是遮除質礙,唯遮除質礙之分(這一分屬是無遮),就是虛空。所以,經論中有以虛空譬喻空性,因為彼二皆是無遮——遮除自法的所遮品不更牽引成立法。如是,簡要言之,任一法上唯破除空性所破之體分,此一體分就是空性。應成派認為,自性成立是空性所破,自性成立、自相成立、自方成立、諦實成立是同義。幾例來說,執取瓶自性成立之顛倒知,它是緣瓶而執取瓶自性成立,所以,它的執取境是「瓶自性成立」,若是破除執取境(瓶自性成立)也就通達瓶自性成立空,瓶自性成立空就是瓶上空性。如是,於瓶上破除自性成立——唯破除瓶自性成立之體分(此一體分屬是無遮),就是瓶上空性。
如論文說:「若觀察此色受等法為從自生,為從他生等,則唯真實性,勝義無生無滅。」觀察色受等諸法是自生?是他生?是共生?是無因生?色受等諸法,以真實性、勝義有而言則是無生、無滅。應成派認為,若是真實性、勝義有,則必定自性成立、自相成立、諦實成立。如是,色受等諸法若是真實性、勝義有,則應是自性成立無生、自性成立無滅。也就是說,色受等諸法,以自性成立而言是無生無滅。如論文又說:「離實性外,別無生等可得。」遠離真實性(自性成立)以外,卻又尋不得生滅等因果。也就是說,除了真實性以外,也無從以其他方式得到生滅因果。因此,如論文又說:「是故,世間名言諦,不應觀察自他生等。」如前文所說,因此緣故,不應以正理觀察世間名言諦(世間無觀察之名言所成立的法)。因為,世間無觀察名言成立,如此就足夠,若嫌不足更以觀擇真實義正理觀察,則根本找不到彼法。
如前說,正理觀察色受等諸法,則是勝義無生、勝義無滅,除此以外,也得不到生滅的體性,既然得不到,則是成為無,是故,世間名言諦(世間無觀察之名言所成立的法),也不應以正理觀察自他、他生等。換言之,世間無觀察名言也是不堪共許自性成立之生滅,因為,世間無觀察名言也是尋找不到自性成立之生、自性成立之滅,所以,世間名言諦不堪忍正理所觀察。
所謂世間名言共許所成立,比如,父母說「這是我的兒子」,如此成立就足夠,不應超越此界限,而以觀擇真實義正理觀察:兒子的頭是兒子嗎?兒子的手是兒子嗎?如此觀察則根本尋找不到兒子,所以,並不須由正理觀察成立兒子。如《入中論善顯密意疏》中說:「唯如世人所見,由此有故彼法生等,以是世間悟入名言之門,則應受許。」
總以上所說,論文主要是表述,以世間名言諦而言,自生與他生等也是不堪成立為有。要言之,無任何一個量能尋得自性成立之自生與他生等,因此,不承許自生與他生等。再者,我們也能以色受等諸法而切入理解,例如,正理觀察瓶是否自性成立、正理觀察色是否自性成立等等。
三、應成「無遮勝義他生」之過難
首先需要清楚——所謂中觀宗就是主張「諸法無諦實成立」,中觀宗分為自續派、應成派,其各自所主張的空性所破並不相同。
自續派主張諸法自相成立、自性成立,但不是諦實成立。所以,自宗認為自相有、自性有是存在的,諦實成立有則是不存在。自續派認為,諸法是以「共存在」的方式而成立。所謂「共存在」就是:由無害知所通達且境由自方成立,如此共同成立而存在。所謂「無害知」就是:「無錯亂於自之趨入境,且自之趨入境不被他量所違害」之認知。如是,以自續派而言,自性成立是存在,也就是「境由自己方面成立,且由無害知所通達」之共存在;諦實成立則是不存在,也就是「不依賴無害知而全然由境自己方面成立」之不共存在,這就是空性所破。例如,瓶上的空性所破是「瓶諦實成立」,瓶上空性所破的施設處則是瓶,瓶是自相成立、自性成立。如是,主要是需要清楚——以自續派而言,諦實成立是空性所破,自性成立則是存在的。
應成派則主張,空性所破是自性成立,自宗認為自性成立、自相成立、自方成立、諦實成立等是同義。所以,若是破除瓶諦實成立,則必定也是破除瓶自方成立、自相成立、自性成立。要言之,以空性所破而言,諦實成立、自方成立、自相成立、自性成立無絲毫差別。如是,所謂「應成無遮勝義他生之過難」就是應成派觀察下部宗空性所破而引發的問難。
如《入中論》中說——
於真性時以何理,觀自他生皆非理,
彼觀名言亦非理,汝所計生由何成。
如《入中論善顯密意疏》中說——
如以觀真實勝義時所說正理,觀察色等自生他生,皆不應理。如是,即以彼理觀察名言亦不應理。則汝所計之自性生,是由何量成立?由自相生,二諦俱無。汝雖不樂,亦定當受許也。
此中所謂「正理」,就是觀擇真實義正理。例如,以觀擇真實義正理觀察瓶(觀察瓶是否自性成立),這就是觀察瓶的究竟性,也就是觀察瓶的真實義。瓶的究竟性、瓶的真實義、瓶的空性,其內涵是相同。
論文說:「如以觀真實勝義時…皆不應理。」以觀擇真實義正理觀察,色受等諸法是自生或他生,皆不合理,因為,觀擇真實勝義時不堪成立色受等諸法,如前論文說,現證諸法空性時則成為毀壞諸法,這是以自續派主張諸法自性成立而言。例如,以觀擇真實義正理觀察也是不堪成立瓶,因為現證瓶上空性時則成為毀壞瓶。又,論文說:「即以彼理觀察名言,亦不應理。」以觀察世俗名言諦而言也是不合理,因為,以世俗名言也不堪成立自性成立之因果。這些是前面論文已經表述的內容。如是,若是主張諸法自性成立,則於觀擇真實勝義、觀擇世俗名言隨一皆不合理。所以,如論文說:「汝所計之自性生,是由何量成立?」你所承許的自性生(由「自性成立之因」產生「自性成立之果」),這是由何種量而成立?事實上,無任何一個量堪能成立自性生,所以,自性生並不存在,自性生不堪建立為二諦隨一。如論文說:「由自相生,二諦俱無。」總言之,從二諦的角度而辨析自性成立之因果,從觀擇勝義諦的角度不堪建立自相成立之因果,從觀擇世俗名言的角度也是不堪建立自相成立之因果。所以,如論文說:「汝雖不樂,亦定當受許也。」如是正理,你雖不歡喜,然仍必須接受。
四、應成「無自性成立為非自空」之過難
如前所說,第一是「現證空性根本智成為毀壞諸法之因」之過難;第二是「觀擇真實勝義不堪建立自生他生」;第三是「觀擇世俗名言不堪建立自生他生」,如是破除後,自續派產生懷疑:若不是自生也不是他生,色受等諸法理應不存在?如是,第四過難就是反駁他宗問難且建立自宗無自性成立之因果,也就是唯名言安立之因果。
如《入中論善顯密意疏》中說——
問:若自相生二諦都無,則無色等。世間眼等識應不可見色等體性。若不爾者,則應眼等識亦見兔角,理相等故。
有問:自相生若是不堪為二諦隨一,也就是說,觀擇真實勝義無堪能成立自相生,觀擇世俗名言也無堪能成立自相生,若是如此,色等諸法則成為不存在,世間眼等根識,則理應不通達諸色等,如眼識不通達色處、耳識不通達聲處、鼻識不通達香處等等。又說,若不是如此,眼等根識則應能通達兔角(能通達不存在的),其道理是相同。也就是說,無自性成立的諸色(下部宗派認為這是不存在的),若是能被通達,那麼,眼等根識理應也能通達兔角。
如《入中論》中說——
如影像等法本空,觀待緣何非不有,
於彼本空影像等,亦起見彼行相識。
如是一切法雖空,從空性中亦得生。
論文前四句「如影像等法本空,…亦起見彼行相識。」這是以譬喻為例,從虛假的角度而表述。比如,我在山谷中說話而有我的回音;由於天空中有月亮,故有水面呈現月亮行相;由於臉照鏡,故鏡面呈現臉相,猶如此般,聚合眾多虛假的因緣,故呈現虛假的行相。鏡中我的臉像,雖不是我的臉,然而,鏡中我的臉相能顯現於眼知中,也就是說,眼知能通達鏡中我的臉相。又如,山谷中我的回音,雖不是我的聲音,然而,耳知能聽到山谷中我的回音。如是,聚合眾多虛假的因緣,呈現虛假的行相,故有通達彼等行相之識。由此來說,所緣境不是真實存在、不是自性成立,然而,其以虛假的體性而呈現於眼等諸識,如是因緣具足,則有通達色處之眼識、通達聲處之耳識等等。
所以,如論文說:「如是一切法雖空,從空性中亦得生。」如前文說,聚合眾多虛假的因緣,故有虛假的眼識等,如同此理般,諸法是自性成立空,然而,其體性無自性成立的緣故,故能由無自性之因產生無自性之果,如是因果存在。如《入中論善顯密意疏》中說:「如從虛妄影像生虛妄行相之識,如是,一切法雖皆自相本空,然而,從自相空之因也得生自相空之果。」例如,瓶是自性成立空之體性,因為如此,故也能產生瓶的果。或是說,瓶是由自因所生的果,然此是唯名言安立之因果,並不是自性成立之因果,乃是由「無自性成立之因」產生「無自性成立之果」。猶如前文所說,聚合眾多虛假的因緣而有虛假法,故也有緣虛假法之認知。
總之,諸法自性成立空就是諸法的空性。諸法的本體是空,因為是無自性成立緣故,這就是自空。相反的,諸法若是自性成立,則能被觀察尋找到,這就有「諸法不自空而由他空」之過難,這就是第四「應成無自性為非自空之過難」。
總上所說,僅是簡略闡述,若欲詳細,則須多研習《中論》以及相關釋論。